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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10月24日发布中标公告JG2020-4615东环城路(含东风河)建设工程(第二、三阶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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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JG2020-4615东环城路(含东风河)建设工程(第二、三阶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东环城路(含**河)建设工程(第二、三阶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主)**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 (主)***第二*政工程有限公司(成)****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通过 * (主)***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亿达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不通过 因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不一致,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第*点“报价唯一”要求,故不通过初步评审。 * (主)***第一*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主)**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主)**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成)**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政府*号楼*楼 附件: *.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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