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0年11月11日发布中标公告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洛新政集采【****-**-**】*、采购项目名称: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包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业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迈红**广场C区*单元*****,***,***.**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日历天张红卫豫************三、评审专家名单梁志青(组长)、郜志平、陈保卫(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元;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仓头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仓大道*号联系人:牛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滨**路***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室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附件 土地治理招标正文.pdf 仓头镇土地整理工程项目成交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