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1年04月16日发布中标公告[JG2021-0815]肇庆鼎和永固生猪养殖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含污水厂的土建施工)。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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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JG2021-0815]肇庆鼎和永固生猪养殖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含污水厂的土建施工)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鼎和永固生猪养殖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含污水厂的土建施工)[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中匠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通过 *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望**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 **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不通过 业绩证明材料没有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 ** ***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中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建邦**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东远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鼎和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港隆中路*号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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