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1年04月20日发布中标公告鹤岗市公安局_巡防警车车载硬盘录像设备采购项目_HGC[2021]0334成交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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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鹤岗市公安局_巡防警车车载硬盘录像设备采购项目_HGC[2021]0334成交公告
电子评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GC[****]**** 二、项目名称:*****局_巡防警车车载硬盘录像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益众电子产品商行 *****委装潢大世界综合楼内***室 ******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同履行期限 车载硬盘录像设备 摄像头 海康威视 AE-VC***T-S(*.*mm)海康威视 AE-VC***T-ITS车载智能主机海康威视 AE-AC****-A 平台海康威视 管理平台 **套 **** 签订合同后**日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陈磊 *****局 采购人专家 * 李炳惠 **职业技术学校 中学高级 * 李玉柱 中国联通***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址:******北**路***号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人:井春玲 张青 联系电话:****-*******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