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1年06月18日发布中标公告奇瑞新能源齐河分公司成品运输。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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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奇瑞新能源齐河分公司成品运输
奇瑞新能源**分公司成品运输 评标结果公示 奇瑞新能源**分公司成品运输(招标编号:GF****-**(**))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本航物流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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