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8月22日发布中标公告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中标结果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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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中标结果公告
**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号院*号楼**层****(**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零玖拾伍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 服务范围: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套,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系统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核心业务系统(HIS、EMR、LIS、PACS)上线运行,**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上线运行。 评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互联互通成熟度标准四级甲等、智慧服务三级评级。 运行维护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宁伟(组长),杨宝生,吴峰,张勇,马振华,朱君颜,刘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医医院 地 址:*****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伟、乔长云 电 话:***********、*********** 中标结果公告.pdf 招标文件**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pdf 中标供应商资料.pdf
**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号院*号楼**层****(**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中标(成交)金额:贰仟零玖拾伍万元整(********.**元) 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 服务范围: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套,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系统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完成核心业务系统(HIS、EMR、LIS、PACS)上线运行,**个月内完成所有系统上线运行。 评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互联互通成熟度标准四级甲等、智慧服务三级评级。 运行维护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宁伟(组长),杨宝生,吴峰,张勇,马振华,朱君颜,刘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医医院 地 址:*****北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路环宇国际*号入口**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伟、乔长云 电 话:***********、*********** 中标结果公告.pdf 招标文件**省****医医院新院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智慧医院).pdf 中标供应商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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