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12月16日发布中标公告【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XI-202411SZ-018001001)。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或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孝昌县卫店镇2024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XI-202411SZ-018001001)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I-******SZ-********* 一、招标概况 ***卫店镇****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卫店镇****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于****年**月**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开标一厅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卫店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龙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泓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李承辉 周友成 刘洪斌 证书名称 *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中华人民**国*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卫店镇昌盛街*号 联系人:徐猛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京御苑*栋*单元****室 联系人:**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花园大道*号 联系人:徐义刚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相关附件(如有) ****年**月**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XI-******SZ-********* 一、招标概况 ***卫店镇****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卫店镇****年乡村道路建设工程于****年**月**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开标一厅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卫店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龙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兴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泓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 ********.** ********.**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李承辉 周友成 刘洪斌 证书名称 *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中华人民**国*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卫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卫店镇昌盛街*号 联系人:徐猛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路京御苑*栋*单元****室 联系人:**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花园大道*号 联系人:徐义刚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相关附件(如有) ****年**月**日
文件下载